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合作高校协商,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加拿大西门菲莎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等19所学校的合作奖学金项目将采取“申请人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资格,再向外方合作高校申请入学资格”的方式执行。现将相关信息转发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上19所学校分别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7年共将选派并资助不超过457名中国优秀青年赴上述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27下方链接内容或在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中查找),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2026年9月7日前: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原则上应在9月11日前结束),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同时,申请人在此时间节点前(9月7日)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外方,熟悉其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校方申请材料。
-2026年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确定奖学金资格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奖学金资格录取结果。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外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校方官网通知为准。
-录取结果公布后:各外方学校陆续确定校方录取人员。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2027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按照基金委要求派出。
此外,被录取人员应在计划派出前至少一个月登录校内外事系统提交“学生出国(境)”或“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确保在派出前完成外事系统线上全流程审批,并赴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办理线下行前手续。此手续不得补办,未办理此手续但派出的人员,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
1.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2243
2.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联系方式:
澳大利亚、新西兰项目主管: 010-66093951/md6@csc.edu.cn
加拿大项目主管:010-66093916/md4@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