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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公派·创新领航立项计划3

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公派·创新领航立项计划4
发布时间:[2026-08-07]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实施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内容转发通知如下:

一、申报模式

该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二、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对于攻读外方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类别,项目单位应重点明确人员派出后如何展开跟踪管理、回收人才及发挥作用。

对于本科插班生类别,选派范围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在读本科生。

创新项目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三、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立项后额度不予调整。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明确学费收取情况。如收取学费,须说明学费负担方式。

四、时间安排

-20269月前:校内各单位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

-2026年9月10日前:校内拟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初稿提交国际部(含续项项目),国际部拟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02610月1日至10月10日前: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单位在基金委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9。

执行中项目也请在此阶段上传年度总结报告。

-202612月底前:基金委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20273月:第一批人员申报。

-20276月:第二批人员申报。

-20279月:第三批人员申报。

五、立项办法

1.我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校内各单位应围绕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

2.申报项目应按照“精准聚焦、突出特色、交叉融合”的原则,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3.创新项目支持中外单位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2.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

3.项目单位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4.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执行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项目单位须对执行中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10月1日-1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6.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10月1日-1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执行期总结报告。

7.对执行期为2024-2026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整体执行率低于50%的,到期后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整体执行率等于或高于50%的,到期后可申请继续执行。

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续期申报,可对原项目立项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七、人员选派相关事宜

待项目获批后,详细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中人员申报相关内容,且以当年发布的人员选拔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未尽事宜可咨询:

1.西北大学-出国管理办公室

暑期请联系邮箱:zhanghx@nwu.edu.cn

电话:029-88302243  88302995 张老师

2.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电话:010-66093974/3558 创新项目组

邮箱:cxxm@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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