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陕科办发〔2019〕2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按照中央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整合原国家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不少于2个月,系教科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和陕西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对于2018年经评选已经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将于2019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2019年来华工作时间。
滚动支持到2018年底已满三年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申报。如前期引智成果显著,未来仍有重大发展潜力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经省外国专家局评估后,可再次申报本项目。
(二)陕西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带一路”和高校“四个一流”建设,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或专家团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陕西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
项目申报表格中所有信息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做到目标清晰、内容完整、理由充分。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是评审项目的主要依据,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同时,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国际合作部。各申报单位应尽快完成在线申报,申报表必须填写完整,专家信息必须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文件盖章确认无误上传后,方可提交。
2.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详细经费预算和使用明细,拟聘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护照扫描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薪合同扫描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等。
3.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4.各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相关说明
1.申报单位需提交申请公文(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可联系国际合作部获得系统账户和密码。
3.申报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并暂停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同时对已经批复实施的项目取消经费核销资格,对已完成的核销经费进行追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得通过网上系统申报,直接按提交材料的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5.2019年3月8日前完成在线申请,2019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部国际项目管理办公室(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层)。
6.各单位要对2018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有关数据,3月8日前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对各单位不提交2018年度项目总结的,将不予支持2019年外国专家项目。
联系人:黎娜 联系电话:88302344
国际合作部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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