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现代学院、职教学院: 根据教育厅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09年将在我省部分高校选拔在校学生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赴前苏联部分加盟国家及部分东欧国家留学。在外留学五年,第一年学习去往国别语言,第二年起学习专业课程,四年本科、攻读学士学位。现将报名条件及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二、支助方式:免学费及部分提供生活费,基金委统一联系安排就读学校。 三、申请人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本科、大专学生。 2、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 3、具有较好的心里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择优录取。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日,报名表及留学信息见附件1,附件2. 六、联系电话:88302243。联系人:倪老师、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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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2-27 作者:国际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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