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现启动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不含教学科研类任务)和经费需求的摸底工作。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报原则
应坚持“巩固成果、精准施策、保压结合、提质增效”的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推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重大对外战略、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助推我校“双一流”建设。
各单位应切实增强党委的主体责任,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按照《西北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西大外〔2024〕2 号)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2025年度重点交流项目,根据项目需要制定行政出访计划(每个出访团组不超过6人,1国5天2国8天3国10天)。大力支持落实高访和峰会成果、参与“一带一路”、开展与中亚、南亚、西亚教育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故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双一流”建设等重要团组出访。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突出成果导向,杜绝“考察”类出访和“搭车”出访,未列入计划团组,原则上不予审批;未制定出访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因公出访任务和经费。
二、经费预算编报原则
各单位在填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同时,要按照“过紧日子”和“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完成本单位因公出访经费测算工作。
三、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编报要求
1. 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统一领导,年度出访计划经各单位党委审议同意后报国际部。
2. 需校级领导参与推动的出访任务,请在计划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3. 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参照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报送。
四、报送材料
拟报送计划单位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加盖党委章,报送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19室),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到zzh@nwu.edu.cn 。学校将根据摸底情况,统筹安排出访计划。
五、联系咨询
未尽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慧
联系电话:88302995
附件1 202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部
2024年9月23日
(撰稿人:国际部出国办 发布人:张兆慧 审核人:任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