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充分利用世界优质资源,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鼓励更多学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长期交流学习,特设立2024年学生长期出国交流学习资助项目。
一、资助情况
(一)资助对象:
西北大学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二)资助上限标准:
1.赴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国家,每人资助1.2 万元人民币;
2.赴西亚、中亚地区国家,每人资助1万元人民币;
3.赴亚洲其余国家,每人资助6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含国外学习阶段),已完成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任务;
(三)申请人赴国外学习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交流学习结束日期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三、本项目不资助以下情形学生:
(一)已获得校内外其他经费资助的;
(二)学生赴国外参加以语言学习为主的长期项目(外语专业除外)。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北大学学生赴国外长期交流学习资助审批表(附件1);
2.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
3.在校期间成绩单(含国外交流学习阶段);
4.交流学习总结报告;
5.护照本人页及签证,护照出、入境盖章页;
6.票据(包括机票、学费缴款收据等,所有票据背面需有本人签字确认)。
(二)2024年12月31日前,院、系、所将由负责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名单与上述申请材料PDF版发送至hejing0917@nwu.edu.cn,申请材料需以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
(三)国际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院系推荐顺序,择优支持并公示资助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办理资助手续。由院、系、所按照财资部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如票据总金额低于资助标准则按照票据实报实销。
五、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一)申请材料不实;
(二)违法违纪;
(三)未按要求提供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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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部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西北大学学生赴国外长期交流学习资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