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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项目申报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2-09-05] 阅读次数:[]

一、我能申报哪些项目?

l我是本科生,可申报的项目有: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博(要求: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攻硕(要求:仅面向经管院学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攻硕(要求:艺术类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l我是硕士研究生,可申报的项目有: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博(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要求:自行联系或利用留基委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渠道、应届硕士毕业生)。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攻博(要求:仅面向经管院学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硕士(要求:仅面向生科院学生、在读硕士研究生)。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硕士(要求:从事 “一带一路”相关问题研究、在读硕士研究生)、攻博(要求:从事“一带一路”相关问题研究、应届硕士毕业生)。

6.以色列互换奖学金项目—联合培养硕士(要求:仅面向中东所学生、在读硕士研究生)。

7.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硕士(要求:艺术类专来、在读硕士研究生)、攻博(艺术类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8.个别项目请具体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l我是博士生研究生,可以申报的项目有: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要求:在读博士研究生)。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要求:仅面向文化遗产学院学生、在读博士研究生)。

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要求:仅面向生科院学生、在读博士研究生)。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要求:从事 “一带一路”相关问题研究、在读博士研究生)。

6.以色列互换奖学金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要求:仅面向中东所学生、在读博士研究生)。

7.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要求:艺术类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

8.个别项目请具体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二、各项目申报时间是什么?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博(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联培(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根据各合作项目具体通知时间进行网报)。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第二批(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

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4月1日4月10日(暂定)。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6.以色列互换奖学金项目:2021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7.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8.个别项目请具体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三、需要达到的外语条件是什么(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4.雅思6.5分,托福95分。(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内容须明确面试、考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注: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要求:雅思6.0分,托福85分。


四、应该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 攻读学位学生:

第一种方式:自行在意向留学单位的网站上查询信息进行对外联系。

第二种方式:利用导师海外合作关系进行对外联系。

第三种方式: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渠道,查阅联系方式并自行与国外拟留学单位联系。

  • 联合培养学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五、在对外联系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需要获得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


六、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身份: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博士研究生。

3.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早于留基委项目录取时间,不得晚于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即次年12月31日)。

4.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5.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及工作语种。

6.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无需包含此项)。


七、如果同时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请时是否可申请多所院校?

   不可以。申报时只能申请一所国外院校,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邀请函。


八、已离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如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九、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目标为攻读博士学位,且为无条件转博。另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十、应该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不能单独打印。

   申请人需找所在院系领导在《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上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国际部将参考院系推荐意见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十一、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提回自行进行修改,但是一旦受理机构接收后就无法提回申请表了。如确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改,需联系受理机构由其退回,并在项目申报系统关网前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操作具有极大风险,建议在申请表首次填写完成后,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十二、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应准确、清晰,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导师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导师介绍。

4.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需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十三、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外文)与网上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是否为同一材料?

   不是。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是申请人、国外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应为外文。而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为在网上申请表中填写,应为中文,篇幅有限,简要表述即可。


十四、在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如果学习专业与留学专业不完全一致,应该填写学习专业还是拟留学专业?

   应填写拟留学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十五、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修改?

   不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十六、如申请人曾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本次是否可重新使用上次填写的申请表及上传的材料再次进行申请?

   不可以。再次申请需使用重新注册的账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在线提交,以往的申请记录与本次申请无关。


十七、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不可以。


十八、如何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点击以下链接https://gj.nwu.edu.cn/info/1104/3515.htm可根据所学专业、意向留学国别搜索奖学金项目名称,再前往国家留学网(https://bg.csc.edu.cn/)查阅项目详情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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