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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立项方式

1.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由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各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各单位派出。

2.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各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和选派管理工作。获批的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3. 各单位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对获批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按照要求每年将年度总结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项目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设计项目,提前与国外合作院校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三、申报流程

各单位须于12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部(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17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 zhanghx@nwu.edu.cn

1.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1附件2)

2. 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

3. 单位公函

国际合作部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各单位组织申请人于2023年3月进行网上报名。


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请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02,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张兆慧       张颢旋

电话:   88302995  88302243


国际合作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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