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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3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 3 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2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

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应为我校在职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2 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8日;第二批:9月1-10日

请 人 须 于 规 定 的 申 报 时 间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71)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及签章版单位推荐意见原件至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6月/12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s://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

理单位。

2.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3.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

1. 西北大学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慧    张颢旋

电话: 88302995  88302243

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电话:010-66093933/66093559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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