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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2024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南》与《2024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一)项目渠道及总体要求

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相关通知),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并获得岗位邀请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

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二)选派计划

1. 资助期限:

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际组织实习人员在外实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签证延长费等。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资助起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录取日期。录取时已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录取日期为准;录取时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资助起始时间以实习合同列明的实习开始时间为准。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选派指南》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3.我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正式在职人员。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8.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四)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2.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可参阅《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常见问题解答》,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77),按照《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71)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提交后及时向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系统上传附件的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签章版原件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各院系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同时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将签章版单位推荐意见原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五)录取、派出及管理

1.国际合作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核查细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9第十七条)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评审细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9 第十九条)

3.对每月15日(含)前经我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5日后经我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对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照《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要求执行(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

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更多内容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8


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一)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12-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项目信息:

1.与西班牙IE大学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奖学金(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84)

2.与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特经济与社会创新技术研究所奖学金(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3)

3. 与美国明德大学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奖学金(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87)


三、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外方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工作)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留学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留学单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补贴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选派指南》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申请时应为所在高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4.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的正式邀请信。

5.具有相关外语水平。(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4第十条)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或研修,不资助从事一般性的科研访学。

2.202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h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6)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同时于4月25日前向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系统上传附件的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签章版原件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各院系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同时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由申请人将签章版单位推荐意见原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部出国管理办公室。

(五)录取、派出及管理

1.国际合作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核查细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4第十五条)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评审细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4 第十七条)

3.录取结果于2024年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对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照《2024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指南》要求执行(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94)。


未尽事宜,请联系:

西北大学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慧

电话: 88302995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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