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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西北大学关于聘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者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程序(草稿)
发布时间:[2006-03-22] 阅读次数:[]

一、项目申报

(一)办事依据

1、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86]中引办字069号)

2、国家外国专家局每年下达的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二)范围对象

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省外专局帮助落实专家人选的需填写中英文《外国专家需求表》一式三份;

2 、大专院校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科教文卫类)》一式三份;

3、引进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国外人才项目除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外,还需附以下材料:

(1)在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2)申请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的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3)《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

(4)《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4、引进独联体国家人才项目填写表格和要求与引进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国外人才项目相同。

(四)、办理程序

每年十月份前接受下一年度经技类和科教文卫类项目的申报。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各市区外专局(引智办)及省教育厅审核,再由各市区外专局(引智办)报省外专局交流与合作处。省直单位可将材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外专局。第二年年初国家外专局下达项目批复计划,由省外专局通知各市区外专局(引智办)及各项目单位。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项目、独联体国家项目于每年四月份前下达项目批复计划。

需要说明的是:需要省外专局帮助落实专家人选的项目应在8月底之前通过“网上专家项目洽谈”上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具体流程见附件。

(五)、办理时限

国家外专局下达项目批复计划,省外专局通知各市区外专局(引智办)及各项目单位,并开始立项执行。

六、其它:有关表格可以从省外专局网站下载,省外专局网址:http://shaanxi.caiep.org

二、项目执行

省外专局下达年度批准计划,由各市区外专局(引智办)及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各项目单位项目批准情况。

项目负责人与外国专家联系,确定来华准确日期,在项目执行前一个月填写《专家来华机票订单》报省外专局办理购买往返国际机票并邮寄给被邀请专家。

项目负责人在专家抵陕前一周,提出专家接待方案和工作日程安排,并做出经费预算,报省外专局审核。

专家抵达后一天内,项目负责人书面通知省外专局专家到达,根据接待方案和工作日程安排,接待来访外宾,按照相关标准为外国专家发放零用费。

三、总结上报

(一)上报材料: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费用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外国专家零用费收据》

专家往返机票复印件及专家工作照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二)办理时限:

项目执行完两周内,项目负责人填报以上材料报省外专局,省外专局根据《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外专发〔2001〕11号)的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后下拨资助经费。对于未按时上报总结材料的项目,不予拨款。

日期:2006-03-22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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