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姊妹院校合作协议,我校拟于2017年度秋季学期选派优秀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作为交换生或研修生赴台湾地区友好院校学习交流1学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换及研修名额: 淡江大学: 交换生2名 逢甲大学: 交换生3名 佛光大学: 交换生2名 中原大学: 交换生3名(研究生优先) 彰化师范大学: 交换生1名 元智大学: 交换生3名(研究生优先) 世新大学: 研修生10名 南华大学: 交换生3名 中华大学: 交换生3名 中国文化大学: 研修生5名 二、选拔范围 选派对象主要为在我校在读二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三、选拔条件: 1.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 2.申请交换生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应居全年级前20%或课业平均分在85分以上; 3.身体健康;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处分记录。 四、相关费用 学生赴台学习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交换生无需向台湾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证件办理费等由学生自理。研修生需向台湾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证件办理费用等学生自理。 五、选拔程序: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西北大学派出申请表; 2. 历年成绩单附年级排名(教务审核签名,院系盖章); 3. 院系任课教师推荐信1封。 请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一层)。 联系人:关老师 电话:88302526 附件: 1.学生派出项目申请表 2.淡江大学 3.中华大学 4.逢甲大学 5.世新大学 6.彰化师范大学 7.元智大学 8.中原大学 9.佛光大学 10.南华大学 11.中华文化大学 西北大学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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