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学生专业和学术视野,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换生项目协议,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交换生选拔工作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22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交流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2023年9月-2024年1月)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
3. 交换项目学校应有与申请人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或项目可提供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课程,申请前请务必登录对方学校网站查询。
4. 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在交换学校的学习和生活。
5. 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交换学校学习所需费用。
6. 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不派往生源地项目。
7. 不可重复申请同时间其它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否则取消资格。
四、名额、费用及要求
院校 |
交换生 (免学费) |
自费生 |
院系推荐截止日期 |
个人申请截止日期 |
淡江大学 |
2名 |
名额不限 |
4月6日 |
4月10日 |
中央大学 |
2名 |
名额不限 |
4月7日 |
4月11日 |
世新大学 |
2名 |
名额不限 |
4月10日 |
4月14日 |
彰化师范大学 |
2名 |
名额不限 |
4月20日 |
4月24日 |
费用及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见附件),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五、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本校和台湾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派出学生须正常缴纳本校学费并进行学期注册,并在派出前购买相应的保险。
3. 学生往返旅费、赴台证照、书籍、保险、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4. 学分转换:根据《西北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西大外[2023]2号)规定执行。派出学生应选修符合学校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返校后,交换学生凭台湾高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到所在学院进行学分确认。
六、选拔程序
(一)交换生:
1. 请将报名材料报至各院系进行初审,各院系择优推荐2名学生,将推荐意见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选,确定校内推荐名单。被推荐学生登录“西北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通过“西北大学首页-信息门户-应用中心-外事系统-国际交流管理事务-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管理”路径,点击该项目进行线上申请,履行校内审批手续;
3. 对方院校审核材料,确认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费生:
1. 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西北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通过“西北大学首页-信息门户-应用中心-外事系统-国际交流管理事务-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管理”路径,点击该项目进行线上申请,履行校内审批手续;
2. 对方院校审核材料,确认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校内申请材料清单
1. 成绩单
2. 学习计划书(拟申请交换的专业及交换期间的学习计划)
3. 在读证明
4. 个人简历
派出详情及未尽事宜请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029-88302243;gaoyiran@nwu.edu.cn 高老师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