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在学校党政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校2020年11月获批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2021年8月获批一定的因公临时赴港澳外事审批权。目前,我校可自行审批除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外所有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地区任务。为进一步用好外事审批权,助力学校国际化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外事审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西北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暂行)》(西大外〔2021〕3 号)文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审批人员权限,及时受理本单位审批事项。
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除特殊原因线下审批外,教师因公出国(境)、学生出国(境)、学生参加交流项目、长短期国(境)外专家管理、国际会议申报等业务均采用线上审批,请各单位明确并更新与本单位相关各业务模块审批人员信息(姓名+公号),填写《外事系统审批权限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zh@nwu.edu.cn 并将单位签字盖章的信息报送至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19室。后期如需变更本单位审批人员权限,请及时向国际合作部报送变更信息,避免因审批人员变化影响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三、外事系统登录方式
1.电脑端登录
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信息门户”快捷图标中,点击“外事系统”图标,登录后可进行业务办理及审批。
2.手机端登录
通过手机微信“西北大学”-“消息中心”-“待审批外事业务”路径,可以进行业务审批。
通过手机微信“西北大学”-“消息中心”-“R.外事系统”路径,可以进行业务查看及审批。
四、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 1. 外事系统审批权限人员名单.xls
2. 西北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任务分解表.docx
国际合作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