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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早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国家外交战略,促进学校国际化建设,现将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申报工作将于9月启动。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


  一、申报流程: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各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各单位派出。


  二、项目设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提前与国外合作院校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

  2.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各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和选派管理工作。获批的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3.项目获批后,各单位应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人员申报时间内组织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

  4.各单位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对获批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按照要求每年将年度总结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项目信息

  详细要求请查阅项目专栏: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07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与国外合作院校提前联系,为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兆慧,18991322098

       张颢旋,15209298691


国际合作部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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